五.外国投资者在注册公司时,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什么资料
(一)外国投资者要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外方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4.外国投资者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这些证明不能造假,必须要经过公司所在国以及本国官方权威机构的认定;外国投资企业或者投资者所在国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其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效身份应该在所在国家的公证机构 后交给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以上就是在注册公司的一些章程和一些法律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