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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与版权

发布时间:2024-11-28 点击次数:1566

    企业注册商标为什么还要做版权:防止同行或者其他行业恶意抢先注册和抢先申请著作权反而撤销企业商标

    商标主要针对的是依附在产品上的标志或者区别于他人的品牌标识

    版权指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商标有图案,登记了版权就证明这个商标是由你设计的你拥有这个图案的创作权。

    1. 版权的定义及保护期限

    版权又称著作权,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

    2. 版权保护的时间:

    自然人: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 版权登记条件

    凡是富有美感的LOGO或外观设计图都可以成功登记版权!

    交叉保护(Multi-cross Protection), 一般情况下指就一个LOGO既申请商标注册,又登记版权,从而该LOGO同时获得商标法与版权法的双重保护。

    4.版权登记性价比高

    版权只需登记一次就可获得保护,保护时间长达作者死亡后的50年,期间不需续费也不需续展。
申请时间快,两个多月可以拿到证书,弥补商标申请时间缓慢的不足;

    弥补客户没有进行全类注册的空白,多类做不成,可以做版权;

    增加客户知识产权持有量;

    5.维权案例

    可以通过版权进行维权,自保的同时也可以主动去控告对方侵权

    著名漫画家张乐平先生在长期的创作生涯中创造了一个大脑袋、圆鼻子、头上仅有三根头发的“三毛”形象,对此张乐平享有版权。被告江苏三毛集团公司未经许可在其产品、广告、企业标记上广泛使用“三毛”形象。此外,被告还在1995年11月至1996年2月间,就34类商品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含有“三毛”漫画形象的商标申请。至案发时,已被核准31类。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未经许可在商业标记中使用“三毛”漫画形象,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版权。随后国家商标局以“注册不当”撤销了被告在31类商品上注册的“三毛”商标。

    版权保护范围:全球保护、跨行业、跨领域保护。相当于商标45大类全类保护。

    注:图形如果是你自己设计的,进行著作权登记能更有力保护你的权利,比如你的商标毕竟有使用商品范围的限制,别人在不同的商品上用你的图形,不构成侵犯你的商标权,如果图形有著作权,即使在不同的商品上,也能受到保护。

    如果图形不是你设计的,是用了别人的设计,即使注册成商标,别人也能够以侵犯他的著作权为由申请撤销你的商标。

    6.相关法律条款: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中国版权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项行为,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12)项至第(19)项行为,侵权人除了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著作权许可使用或转让等合同中,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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